本司令于2008-10-8 13:57在新浪上发了我的第一篇关于“陶瓷栏杆的购买要点”的小文,地址是http://bbs0.house.sina.com.cn/thread-278580-1-1-1902-2084.html,不过新浪将我的链接删了,理由我不清楚,应该是不允许广告帖吧,甚至我相片上面的文字LOGO也看不到了,新浪真是高。第二天我又在百度帖吧的建材吧发了相同题目的小文,详细见http://tieba.baidu.com/f?kz=487699012,这次没有被删,图片也没被处理,上面LOGO清楚可见。这本来是本司令扩大影响,发展网络营销的大战略之一。它是本司令杀死N+1个脑细胞之后的产物,里面的相片也来之不易,是本司令顶着南方酷暑,抱着我的老佳能EOS300D冒死拍来的,要说这后期处理效果也不是盖的,具一定的技术水准。一经发布,立即收到不可忽视的效果。后来本司令把它们延引到阿里博客当中,在谷哥和百度上都能较快地找到,朋友们靠上面的LOGO和公司网址就能和我联系。
也怪本司令一时粗心,厂务烦忙,一小段时间没去对自己小文严加看管,竟遭其他厂家剽窃加以引用而没注明出处。而且是不只一家厂商。无形之中,本司令的“陶瓷栏杆的购买要点”里面竟成了陶瓷栏杆的行业标准了。这怎么高兴得起来??更要命的是,这些厂家因为用我的“陶瓷栏杆购买要点”一文而被搜索一下子找到了,排在首页,而我这个原创却则被远远地抛在后面。什么世道??本司令在这里严正声明:“请侵犯我“陶瓷栏杆的购买要点”知识产权的厂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,不得在其产品上延引我对陶瓷栏杆描述。考虑到初犯,如果能停止侵权行为,本司令宽宏大量,既往不究。若不听劝告,则要动员人肉搜索将其晒出来,先用社会舆论进行遣责,无效则诉诸法律"
侵权厂家一:福建德化某厂http://www.jiancai365.cn/cp_view.asp?id=24544
侵权厂家二:福建德化某厂http://www.100ye.com/msg/5760340.html
请阿里的朋友来作证,我可是先礼后兵。